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炉空预器检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炉空预器检修
2.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编号:LNZB-ZBT2025-0025
4.招标范围: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炉空预器检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5.计划工期:#1炉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8日,#2炉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22日,以上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供货及施工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7、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锅炉检修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
8、为本项目实施检修、维护的人员应具有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及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9、投标人在检修维护中,如需要非本单位资质能够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最终的分包单位需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10、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须提供关联单位说明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以及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无关联单位的声明中承诺无上述情况);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08时30分---2025年3月25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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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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