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已批准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代理编号:04-17-04A-2025-D-E05845
2.2招标范围:
负责对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各办公地点、公共场所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电源系统以及其它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护,月、季、半年、年度检测,并提供合格的相关检测证明,文书材料。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7.00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选定1家单位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jsp)中完成注册,以开标当日查询上述系统内(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服务类型至少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信息为准;
注:如开标当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无法打开,以投标文件中的上述系统截图为准,截图内容至少包括:“机构概况-基本信息-工商信息(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服务类型至少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日,存在因违反招标人(或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而受到禁止参与招标活动的处罚的情形;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若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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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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