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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数据中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数据中台实施、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17:00:2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中国邮政数据中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数据中台实施、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数据中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数据中台实施、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1-04-04A-2025-D-E05672)”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数据中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数据中台实施、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21-04-04A-2025-D-E05672

三、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数据中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服务采购,具体如下。

包号

名称

包内容

包1

数据中台实施(多方安全计算软件监控部署)配套改造

数据中台实施(多方安全计算软件监控部署)配套改造

包2

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

大宗函件制作中心系统配套改造

四、*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投标人应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关键技术要求,投标人任意一项应答不满足,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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