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楼顶广告招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809-25401GZC301002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楼顶广告招牌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5401GZC3010027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具体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4.4条)及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息截图);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按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相关内容承诺,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承诺以往在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者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4.4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1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03月28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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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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