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SF-202501-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人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水市有轨电车(二期)第Ⅱ标段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工程分为东延线、西延线两部分。东延线线路西起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工程阳坡东站站后预留接轨点,东至颍川河西路站,自西向东主要沿规划南经十六路、羲皇大道、规划南经二十路、南山路、规划南经二十三路、羲皇大道敷设。西延线线路西起天水三中,东至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工程五里铺站,自西向东主要沿秦州大道、士林二路、藉河南路敷设。所购物资设备为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所需。
2.2招标范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详见采购需求。
2.3项目名称: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
2.4项目编号:THSF-202501-ZB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2022至摄像头类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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