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深能景洪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能景洪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3-532801-04-01-87762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深能(景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集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深能景洪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景洪市勐养镇东部,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36亩,拟利用磷酸铁锂电池构建200MW/400MWh 储能系统,配置5.015MWh储能单元80套,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通过1台35kV/220kV 变压器升压后,经1回220kV 线路接入至版纳变220kV侧。升压站内预留绿能石头寨光伏接入间隔。(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批复意见为准)。
2.2项目估算总投资:37000.0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建设地点:勐养镇曼纳庄村委会曼戈龙村东部。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10日前储能系统及升压站、送出线路主要设备等全部到场;2025年5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专项验收取得相应专项验收报告,并完成项目所有手续的办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证明文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3.3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出具社保证明);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书面承诺。
3.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已完工50MW/100MWh及以上规模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业绩无效。(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已完工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能源局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工程运行和移交生产鉴定书、并网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意见单、用户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注:不含储能主体部分总承包项目业绩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应承诺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2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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