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引进社会企业经营寸金校区鹏园食堂及湖光校区鲲园食堂二楼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引进社会企业经营寸金校区鹏园食堂及湖光校区鲲园食堂二楼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13293),招标人为岭南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机构或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寸金校区鹏园食堂改造经营承包、湖光校区鲲园食堂二楼建设经营承包。
1.2 招标内容:
序号 | 包组名称 | 服务名称 | 食堂承包范围 | 选取中标合作供应商数量 | 承包经营年限 |
1 | 包组1 | 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鲲园食堂二楼建设经营承包项目 | 食堂二楼,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 1家 | 本项目经营服务年限为8年,采用5+3模式 |
2 | 包组2 | 岭南师范学院寸金校区鹏园食堂改造经营承包项目 | 食堂的二层、三层、四层,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 1家 |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招标人按照包组正序进行推荐,按序完成包组内中标候选人推荐后再进行下一包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若投标人在前序包组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序包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并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出具自查承诺声明函原件及截止至开标前一天的网站结果查询截图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当天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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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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