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压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热压罐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13-256025281554)招标人为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热压罐。
招标范围:热压罐1台+1台。
交货地点: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浦东现场。
交货期:
热压罐-Φ4.7m×19m:卖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接买方通知15个月内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
热压罐-Φ3.8m×10m:卖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接买方通知14个月内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含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或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含固定式压力容器(级别D级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须具有不少于1份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尺寸要求不低于Φ4.7m×19m)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3.5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集成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3.6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 2025年4月27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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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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