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受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国内询比招标,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海东市人民检察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腾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腾创询比(货物)2025-009
1.5招标控制价:496100.00元
1.6采购项日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项目概况:设备采购,详见技术参数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设备采购,详见技术参数
2.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行业标准
2.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备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经信用中国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