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共九家企业)法务尽职调查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TCL-XB-254003
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共九家企业)法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共九家企业)法务尽职调查服务;
1.2采购人: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现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项目涉及的法务尽职调查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采购预算:16.0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法务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正式的法务尽职调查报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法务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关报告;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律师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专职律师,且证企相符。(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
(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活动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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