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CG202500078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6,500,000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范围:1、项目内容:拟选定1名供应商,在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由中标人利用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T/d回转窑焚烧线余热蒸汽投资建设可实现收益的余热发电系统及成套辅机设备(包含乏汽冷却塔、蒸汽排口至发电设备蒸汽入口处的蒸汽管道、发电输出端至配电房电缆、配电柜、数据传输显示设备等)并向招标人提供可以产生节能效益的全部管理服务。本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要求,在设计上应采用先进、科学及智能化的设计,同时必须确保余热发电系统及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运营,包括土建、机械、电气、仪控、给排水、暖通、消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专篇、消防专篇、环保专篇、节能减排专篇编制,并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安全环保消防验收和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其后中标人负责运营,双方进行节能效益分享。招标人按协议分成比例将节能收益支付给中标人,每期按计量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供电数据)结算。运营期为余热发电系统建设完成并网发电后,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投入运营之日(签订运营合同之日起)起发电满60000小时,项目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该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招标人。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蒸汽参数如下表:【蒸汽量:(5~7)t/h;额定进汽压力:(0.7~0.9)MPa;蒸汽温度:(160~185)℃】。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项目总投资:由中标的1家中标人100%投资,中标人投资资金须不低于500万(含500万)(验收前提供财务证明材料)。 4.服务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5.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按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总分成比例(即投标人总收益控制值)不超过66%,且每一期投标人分享比例不超过当期的投标人分享比例控制值(分享年限内投标人分享总额占净发电量总额比例,净发电量由招标人供电接入端作为唯一输出端的电表进行计量,双方每月共同抄表签字确认)。如投标报价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投标将予以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等信息的,还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等内容)。 (3)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设计负责人具备机电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拟派1名建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上人员须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拟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11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少三个投资建设且自持、已并网运营的余热蒸汽发电项目。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项目合同、资产持有证明材料(合同中须标识出资产自持条款,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资产自持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和并网验收报告(并网验收报告须有供电主管部门盖章),以及项目在运营的证明材料(可由项目业主或供电主管部门出具;或提供电费发票,若收款人不是投标人还需提供收款人与投标人的股权关系)。 注:上述企业业绩考察范围包括:投标人或其所属的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所有全资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如有符合范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计取。实际控制人、母子公司股权关系等,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工商登记确认资产归属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注:投标人若无提供相关截屏打印件,则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转包,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6:30 -- 2025年05月12日 17:30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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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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