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5、D03-04-38地块及地下连通道)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能总部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同意开展中国华能集团总部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8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7 号)》、 《关于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8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21 号)》《关于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5 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23 号)》《关于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5至D03-04-38地块地下连通道)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5、D03-04-38地块及地下连通道)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D03-04-35、D03-04-38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国华能总部项目二期工程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区,共分为2个地块:D03-04-35地块,建筑面积约93454.11平方米,其中地上56723.40平方米,地下36730.71平方米。主楼20层,建筑高度100米,配楼10层,建筑高度60米。裙房4层。建设内容包括办公会议、科技交流中心和服务配套等。D03-04-38地块,建筑面积116019.18平方米,其中地上78953.55平方米,地下37065.63平方米。主楼11层,建筑高度63米,配楼10层,建筑高度58.35米。建设内容包括办公会议、企业展示、服务配套等。D03-04-35地块至D03-04-38地块地下连通道共两层,建筑面积约342.00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标段一投资估算109332万元 标段二投资估算13271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同时,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工程各相关方的管理协调,工程图纸深化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验收、移交工作,工程建设期内全部工程的BIM 建模、应用及管理等工作。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全部结束止。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5地块及地下连通道)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二: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38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需要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亿元(含)以上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不含住宅及公寓类)、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等。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不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承诺书)。
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投标人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若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t.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v.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x.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y.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z.申请人不得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以系统清标结果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其他要求:/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5年4月26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 13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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