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工程第二批(四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工程第二批已由内林草规发[2025]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工程第二批(四至六标段)
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
2.4 养护期:3年(含新工养护)
2.5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工程第二批(第四标段) | 突泉县 | 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 | 1022266.77 | |
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工程第二批(第五标段) | 科尔沁右翼中旗 | 人工造林 | 6200725.76 | |
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2023年度工程第二批(第六标段) | 科尔沁右翼中旗 | 人工造林 | 13931893.64 |
2.6为了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次招标共九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开、评标顺序依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或园林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3.3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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