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5-D-E08556,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5000763),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旨在确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广东片区氨水年度供货之合作单位,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所属子公司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子公司与中标单位所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考虑本项目组织形式及各子公司具体需求后进行投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采购,分为6个标段,年度总采购量预估3.34万吨,具体以东江环保所属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以其在合同履行期内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能保证氨水实际使用数量与预估数量相等,可能减少或增加,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4 项目预算:2984.388 万元(含税)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定一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部分标段投标都将予以否决投标。各标段允许兼中。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 | 需求单位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年度预估量(吨) | 标段预算金额(元) | 起订量 |
1 | 标段一 |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氨水 | 20% | 180 | 173,160 | 15吨 |
2 | 标段二 | 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氨水 | 25% | 7500 | 6,915,000 | 30吨 |
3 | 标段三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氨水 | 25% | 7000 | 5,999,000 | 30吨 |
4 | 标段四 | 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氨水 | 25% | 635 | 604,520 | 25吨 |
5 | 标段五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氨水 | 25% | 6800 | 6,140,400 | 30吨或24吨 |
6 | 标段六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氨水 | 25% | 11300 | 10,011,800 | 25吨 |
合计 | 29,843,880 |
注: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根据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6 服务期及交货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期为2天,具体以需求单通知时间为准。
2.7 交货地点:广东片区所属各基地,具体配送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要求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及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工业氨水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与授权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不允许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上述关联关系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3.4 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司机和押运人员具备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和车辆备案和司机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车辆证照需3台或以上。
(2)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双方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车辆备案材料,车辆证照3台或以上、司机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
3.5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或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财务状况报表和承诺函(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同类型(指氨水供应)项目业绩3个或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一个月有效发票)。
注: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项下至少一份采购订单。如提供框架合同和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仅作为一个合同计。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3.8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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