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二期)工程GPU虚拟化组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二期)工程GPU虚拟化组件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二期)工程GPU虚拟化组件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B210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二期)工程批复的GPU容器虚拟化组件(基础管理软件及200张GPU卡永久授权),数量1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同类GPU容器虚拟化组件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GPU或算力管理或GPU虚拟化等”关键词,提供的材料能够体现符合本次拟购置产品的相关技术需求,如不能体现则可认定为无效案例)。
(八)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开发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原厂开发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原厂开发商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原厂开发商不得与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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