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码头(港池)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码头(港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码头(港池)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说明、技术规格书、码头评审需要的专篇、设计试桩方案、设备材料清单及概算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6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国内沿海3万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的设计。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完成过国内沿海3万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的设计。
设计业绩须提供初步设计业绩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
1、初步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时间为准。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规模、特征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2、施工图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或施工图审查批复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证明材料中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9日 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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