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楼-24楼品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楼-24楼品质提升工程(招标编号:0692-2520Z4032581/01)项目业主为广州华侨大厦企业有限公司华厦大酒店,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华侨大厦企业有限公司华厦大酒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范围:
2.1工程名称:20楼-24楼品质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铲除原公共区域、房间、卫生间天花旧饰面,重新搧灰油乳胶漆翻新;更换公共区域、房间墙布、地毯,翻新客用电梯厅。更换插座、照明开关面板、照明灯具、房间入户大门、铝合金隔音窗,固定家具贴饰面纸、石材等。详细的招标范围应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3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4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即按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及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和施工过程场内废料、余泥内运、外运等运输费及一切风险费用、包验收合格、包质保等。
2.5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侨光路8号华厦大酒店内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进场开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人民币¥7,894,000.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9,573.72元,其他措施费为93,612.21元,为非竞争性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不算)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专职的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不算)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线上购买流程: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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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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