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为规范卓尼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的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卓尼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对卓尼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卓尼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
二、 运营范围:对卓尼县经营权即将到期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投标。拟设1个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第1名的企业中标,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部分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运营方式:公司化经营,集约化管理。
四、运营期限:8年(自签订《经营协议》之日起计算,经营权期限届满后,招标人无条件收回招标的车辆经营权)。
五、使用方式:无偿授予。
六、 运营责任: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及卓尼县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主管部门的调度和应急处置,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优质的服务,不得擅自超出范围运营,严厉禁止承包人私下炒卖、转让经营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健全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维护检测制度、从业人员学习教育制度、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和能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服务能力。
4、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公司设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及相配的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GPS动态监控人员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及完整的信用报告,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成功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 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报名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显示网站日期和电话号码的截图;
9、投标人违反道路运输有关规定处于整改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 时参与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获取文件地点及时间:
卓尼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办公室,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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