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1002025052001
1.招标条件
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已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呼交发[2025]2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2.1.1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起点位于闫城营村西和林格尔县与托克托县交界处,起点顺接拟建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路线向西经什力圪图村北,终点位于永圣域北,与S103相交,路线全长2.74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采用14.5米,路面宽度14.0米,设计洪水频率1150,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
2.2计划工期
2.2.1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06月29日,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2.2监理服务期: 146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E1501002025052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1400万元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包括新建、改建、扩建)。 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人员资质要求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为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06月29日,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合同估算价 | 14894721.00元 |
招标内容 | 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起点位于闫城营村西和林格尔县与托克托县交界处,起点顺接拟建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路线向西经什力圪图村北,终点位于永圣域北,与S103相交,路线全长2.74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采用14.5米,路面宽度14.0米,设计洪水频率1150,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 |
标段编号 | E1501002025052001001002 |
标段名称 | 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企业资质要求 | ①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监理任务; ③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人员资质要求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计划工期 | 监理服务期: 146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合同估算价 | 302431.00元 |
招标内容 | 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施工标段: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1400万元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包括新建、改建、扩建)。
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 监理标段:
①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监理任务;
③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出具的2022年4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认定),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网址:《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4.2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16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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