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板式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板式换热器采购
2.招标编号:LNZB-ZBT2025-0049
3.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抚顺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内容及范围:板式换热器2台,换热面积要求单台不低于225M²,包括板式换热器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他高压容器(A2))(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书);
4.所投产品如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产品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认证;
5.所投产品在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电力行业热电机组用板式汽水换热器业绩不少于4个(须提供合同、用户使用证明、发票);
6.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7.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须提供无上述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为所投货物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08时30分---2025年6月3日16时30分。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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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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