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2-甲基-1,5-戊二胺年度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125)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2-甲基-1,5-戊二胺年度框架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1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化工2-甲基-1,5-戊二胺年度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2-甲基-1.5-戊二胺预计年度使用量为168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年,按月度供货,月度供货数量约为14吨,具体供货数量详见招标人出具的《订货通知单》。
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单价为35,000.00元/吨。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法授权书;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出口登记证(登记证须包含2-甲基-1.5-戊二胺)及原产地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要求纯度≥98.5w/%)应用在苯酚丙酮装置的业绩一份并提供业主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销售合同和使用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9时至2025年6月4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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