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尖扎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尖发改字〔2025〕10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华能援建资金,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尖扎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2采购人: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晟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在尖扎县3镇1乡辖区5处既有停车场增设快充一机双枪20台(120kW/台)。并配套建设停车位划线、供电工程、监控、车位标识引导牌等辅助设施。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标段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168日历天。
2.3建设地点:1.马克唐镇充电桩分别设在县政府停车场、汽车站停车场;2.坎布拉镇充电桩设在牛滩大街停车场:3.康杨镇充电桩设在吉祥广场停车场;4.能科乡充电桩设在能科乡民宿停车场。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无任何不良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行为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法律纠纷。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a.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省外进青企业登记应符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b.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c.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d.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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