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新华书店“新华商城”二楼消防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掖市新华书店“新华商城”二楼消防修缮工程 已由 甘肃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以 《甘肃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张掖市新华书店“新华商城”二楼消防修缮工程事宜的批复》甘新复字[202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付 ,项目招标人为 甘肃省新华书店张掖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新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张掖市新华书店“新华商城”二楼消防修缮,包括拆除工程、防火卷帘及挡烟垂壁、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电气工程以及恢复工程等内容。
2.2 项目编号: GSXH0522-006
2.3 项目预算金额:玖拾万零玖仟伍佰捌拾元陆角陆分(¥:909580.66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23日。
2.5 项目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西大街1-3号。
2.6 质量要求:确保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消防备案凭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提供现阶段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且须提供投标前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由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须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申请人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须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7信誉要求: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5年)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关承诺;
3.8企业信用: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1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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