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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上药新亚厂区屋顶光伏建设及运营-公开招标公告

2025-05-30 16:37:1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招标条件

川沙路基地技创中心改造项目厂区屋顶光伏建设及运营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13-256037022094。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厂区屋顶光伏建设及运营 1套

2.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3.内容概述:

本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场地位于招标人指定区域内,需投标人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址、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相关系统接入招标人配电站,并开发一套针对本项目的配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等进行实时监视、控制和调度管理的综合能源管理系统,要求与招标人能源管理平台对接。中标人光伏系统容量不低600KWp,初始年发电量不低于50万 KWh。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需考虑未来光伏发电能力提升、光伏面积增加的发展需求。

投标人应根据政策法规、资源和建设条件,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址、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并降低整个上药新亚的碳排放水平。

4.建设期: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调试和并网运行。

5.运营期:系统投运后应至少满足20年正常运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延长5年。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项目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30日到2025年6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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