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康发改发 [2025] 98号)和康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康农发〔2025〕8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康乐县五户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
4.资金来源:资金全额使用康乐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概算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29.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2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26万元,预备费39.51万元。资金来源为康乐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7002.8㎡、地面工程4775㎡、道牙工程657.5m、安全防护设施工程1294.6m、排水渠工程6项、残垣断壁整治工程5项、晾晒场工程1项、照明设施工程1项、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3项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468 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2026年10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18:00时至 2025年6月9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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