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麓湾居项目续建工程(二期)暂估价柜体供货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香麓湾居项目续建工程(二期)暂估价柜体供货与安装工程,招标人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香麓湾居项目续建工程(二期)暂估价柜体供货与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发路与博学路交汇处;
2.3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包含23#、25#、26#、27#、28#楼户内精装修工程中三种户型收纳柜的供货与安装,其中140户型包含厨房柜子、主卫镜柜+地柜、卫生间A镜柜+地柜、餐厅立柜、电视背景墙组合、主卧飘窗柜);160户型包含厨房柜子、主卫镜柜+地柜、卫生间A镜柜+地柜、卫生间B镜柜+地柜、主卧飘窗柜、卧室A飘窗柜、客厅强弱电箱柜;180户型包含厨房柜子、主卫镜柜+地柜、卫生间A镜柜+地柜、卫生间B镜柜+地柜、主卧飘窗柜、卧室A飘窗柜、玄关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约124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370万元;二标段约690万元;三标段约18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
2.9标段划分:
一标段:140户型收纳柜供货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160户型收纳柜供货及安装工程
三标段:180户型收纳柜供货及安装工程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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