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苏集镇半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康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康乐县苏集镇半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康农发〔2025〕75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苏集镇半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康乐县苏集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苏集镇半坡村
4.资金来源:康乐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概算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费用为957.1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35.13万元。
6.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道路工程9626㎡、地面工程4733㎡、道牙工程84m、排水渠工程7027m、沉淀池2座、安全防护措施工程953m残垣断壁整治工程14852m、晾晒场工程1项、拆除及土方垃圾清运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468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7月20日-2026年10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5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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