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公厕、餐厨、办公楼等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辛店村公厕、餐厨、办公楼等保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组织;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至 2021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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