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2025年全区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TZZB2025-1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2025年全区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2025年全区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烟叶公司本部及9家分公司(含所属烟站)。
2.3建设规模:哈尔滨烟叶公司本部及9家分公司(含所属烟站)278项安全隐患整改等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共6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2186676.8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和承试类均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的社保记录。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处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enshu.court.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06月13日到2025年06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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