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全市系统税务代理服务(3年期)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全市系统税务代理服务(3年期)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正为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全市系统税务代理服务(3年期)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ZWJS-2025-022
2.3项目概况: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全市系统的日常涉税业务、代理纳税审核、代制涉税文书、提供税务咨询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全市系统的日常涉税业务、代理纳税审核、代制涉税文书、提供税务咨询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三年及以上涉税服务经验(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熟悉相关业务流程、会计核算和相关税收政策,能够独立办理涉税业务的能力,准确掌握国家税收法规及财务会计知识、且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代理服务,并提供身份证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 2024 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因潜在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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