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TJ1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1. 招标条件
本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30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总储量10万吨的10个油罐改造成可储粮7.7万吨的仓储设施,同时配套建设桥、塔架、输送设备等。项日建成后,能够有力保障粮食安全,为粮食安全战略和京津冀粮食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改建后无新增面积,没有改变房屋结构性质。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及设计相关服务,设计费投资金额(最高限价)为91万元。
2.1.2 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区北华路2号。
2.1.3 服务期:本项目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作为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
3.6.1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应人员的任命书、身份证、相应注册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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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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