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密度折光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DL-CG[2025]-103-038/HW-YAGY-2025-21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密度折光仪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RDL-CG[2025]-103-038/HW-YAGY-2025-2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密度折光仪购置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密度折光仪购置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密度折光仪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密度折光仪购置项目: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3投标人若为仪器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资料(如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证等能证明为正规生产厂家的文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唯一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3.4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5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为准,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投标人提供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
3.8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6月27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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