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粉煤灰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183)
项目所在地:安徽省(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粉煤灰处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招标人年产生锅炉粉煤灰约5万吨(产生量依实际生产调整)。要求投标人以自筹密闭罐车到厂内二台锅炉灰库“立产立清”转运并综合利用处置,特殊检维修时罐车需配合响应。投标人需具备全年100% 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拟投入承运车辆密闭性良好,运输过程中道路清洁、噪音、尾气排放符合路途当地安全环保要求,服从招标人调度指挥,配合现场管理,确保处置任务及时完成及现场安全环保运行。需关注招标人粉煤灰最大储罐量760立方的存储情况,对每日产生的粉煤灰,及时安排具备密封运输条件的车辆调运,杜绝积压,确保招标人锅炉生产等正常运营环节不受粉煤灰堆积影响,保障整体生产流程顺畅。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将锅炉粉煤灰从招标人现场灰库装车点自提外运至投标人贮存场地或综合利用处置地点,保障货物装载、运输过程安全环保;负责承包范围内运行安全管理及与粉煤灰处置相关全部工作,遵循最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合法、合规、妥善完成粉煤灰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与生态稳定。
2.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61元/吨,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整体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不能实行终端处置的,须至少提供与终端处置单位签订的粉煤灰处置合作协议2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协议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7月13日16:00。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凭账号登陆进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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