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生态环境督查中心封丘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丘县生态环境督查中心封丘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封丘县生态环境督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封丘县生态环境督查中心封丘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5-41
2.3建设规模:封丘县生态环境督查中心封丘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要涉及乡镇为曹岗镇、陈固镇、城关乡、冯村乡、居厢镇、尹岗镇、黄德镇、留光镇、鲁岗镇、赵岗镇、潘店镇等13个乡镇,主要包括站内工艺、给水、战区排水管道、绿化、构筑物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
2.5预算金额:1832.93万元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有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途径,且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24日8时0分至2025年06月30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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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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