吨袋年度框架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118
吨袋年度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吨袋年度框架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龙江化工公用工程生产部四效蒸发每天产生的钠盐约34吨和杂盐约2吨,需用吨袋包装;酚酮生产部异丙苯装置TO炉卸灰需使用吨袋包装,为保障生产,需采购吨袋。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吨袋(800*800*900)分项最高限价为30元/条,吨袋(1050*1050*1120)分项最高限价为32元/条,预计发生总金额为58.368万元(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技术服务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采购为吨袋年度框架采购,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价格为固定单价,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公用工程生产部四效蒸发每天产生的钠盐约34吨和杂盐约2吨,由于密度差异,钠盐需要45条吨袋,杂盐需要8条吨袋,每天预计消耗53条吨袋,月度预计消耗1600条,年度预计消耗吨袋19200条;酚酮生产部计划每个月预计消耗吨袋20条,年度预计消耗吨袋240个,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个2023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金额超过58万元的吨袋业绩,框架内业绩可累计并提供相应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3.4 供应商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响应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采购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投标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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