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1522002025062701002
一、招标条件
突泉县学田乡利民村“稻美乡村”基地建设项目由突泉县人民政府已突政字[202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突泉县学田乡利民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于京蒙帮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突泉县学田乡利民村“稻美乡村”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突泉县学田乡利民村
3.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第二标段:土地整理工程
1、土地整理:土方填筑26481.629m³,土方开挖26937.465m³;
2、田埂修复及新建:新建土埂(上顶宽0.7米、下底宽1米、高0.3米)4697m³,修复土埂(上顶宽0.7米,下底宽1米,高0.3米)4641m³;
3、新建生产路及观光路:新修2米生产路756m²,修复观光路A5288m²,修复观光路B2240m²,修复观光路C988m²;
4、水渠维修及新建:挖渠槽3277m³,水渠1(尺寸:B×H=500×500)5m³,水渠2(尺寸:B×H=1000×700)280m³,水渠3(尺寸:B×H=1500×800)896m³,水渠4(尺寸:B×H=2000×1500)2098m³。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总投资:7,688,745.02元,其中
一标段:大棚及储存库建设工程:4,711,911.60元;
二标段:土地整理工程:2,976,833.42元;
5.质量标准:
施工标准:符合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3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共计309日历天。(以上工期是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施工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文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的,视为二级);
3、 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
(含贰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各自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项目的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nm.gsxt.gov.cn/subPubSys-150000.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准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07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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