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总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151)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总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15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银行总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管理越来越复杂化,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风险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来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管理。本次项目龙江银行总行需招标准入35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初步评审、综合得分50分以上且投标人数量≥35家时,取前35家入围;通过初步评审、综合得分50分以上且投标人数量n<35家时,取n家入围。)。服务内容包括:代理本行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和仲裁等;为本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为本行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方式签合同)。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报告未出具应提供说明并需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不少于3份银行法律服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有效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人员要求:投标人具备持专职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不低于1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承诺执业律师2020年1月至今无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至2025年7月11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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