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BD2025-994/FW-BJDL-2025-16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54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厂污水排放和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定期开展日常巡检、校准、校验等设备维保和压缩空气质量检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6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相关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1 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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