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由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发改审〔2025〕3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
2.建设单位: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
4.资金来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1277.53万元,工程费为107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37.37万元,预备费60.83万元。
6.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1533.188米、给水支管1104米、给水入户管412米、污水管道1343米、太阳能路灯 38盏,配套建设排水边沟2073米、护面墙290米、波形护栏830米、污水检查井、给水阀门井、钢套管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的批复)
7.计划总工期:76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2025年11月15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10、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18:00时至2025年7月19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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