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社字(2025)27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地方财政建设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26.2333公顷,建设内容包含1条索道、2条魔毯、7 条滑雪道、山顶服务区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项目总投资:1758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范围内(包含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全部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旅游度假区阿尔山氧心森林浴道景区;
2.6监理服务期: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37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125.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工作;
3.4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要求:至少配备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公司人员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监理人员任命书;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3.6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年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8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 月 17 日至2025年 07 月 24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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