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冉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文理学院的委托,对“兰州文理学院房屋公开招租项目”进行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UAS-2025XN-065
项目名称:兰州文理学院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最低年起租价及招租范围:详见下表
包号 | 商铺名称 | 地址 | 起租价(元/年) |
包1 | 原眼镜店 | 北校区思源楼负一层 | 40152 |
包2 | 原水果捞 | 北校区思源楼负一层 | 29400 |
包3 | 原邮政快递 | 北校区思源楼负一层 | 10080 |
包4 | 原邮政快递 | 北校区思源楼负一层 | 10920 |
包5 | 段家滩家属院停车场 | 段家滩家属院 | 60000 |
包6 | 段家滩家属院小二楼 | 段家滩家属院 | 200000 |
包7 | 原耿家庄幼儿园 | 耿家庄家属院后院 | 60000 |
包8 | 原联惠诊所 | 北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 50000 |
包9 | 原移动营业厅 | 北校区8号楼一层 | 33600 |
包10 | 原电信营业厅 | 北校区8号楼一层 | 108000 |
包11 | 理发店 | 南校区学生浴室内西侧104LS房间 | 24000 |
注:以上包1~包11报价低于起租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竞租人承租期限为三年,合同按年度签订,包租金须按年度一次性支付。招租人按年度进行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得续签。如学校对场地有其他用途时,也不再续签合同。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自然人),并提供以下材料:
1)若竞租人为法人单位:
(1)竞租人须提交:
a、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的竞租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c、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d、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中);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f、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g、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次竞租(须附截图于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租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
(1)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本人签字;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并本人签字(格式自拟);
3)若竞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自然人):
(1)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本人签字;
(2)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且征信记录良好,以往不存在任何违约、预期以及违法的事件。
(3)提供无重大违法犯罪及无被强制隔离戒毒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4)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30日历天),向招租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特定资格所需材料原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竞租人承租后的经营情况不得违反任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竞租人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原经营范围,竞租人须提供承租后的经营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本人签字)。
3、提供能够承担租金费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本人签字)。
4、竞租人须提供竞租人采购活动廉洁承诺及回避承诺函。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5 年 07月 26 日至 2025 年 07 月30 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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