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盛河城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5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受临夏州盛河城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临夏州盛河城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2023年或2024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企业信息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法,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0、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采购费,资料复印打印费、差旅费等。
四、合作方式:
1、本次招募完成并入围本公司专项业务合作备选库,根据双方约定的事项和内容,签定相应合同。
2、供货数量由招选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而定,不封顶,不保底。
3、预算:根据具体实施的项目确定。
4、服务期内,招选人将对各入围供应商的项目完成效率、供货质量、任务发布后的响应情况等进行考核。
5、若无法满足招选人考核要求的入围供应商,招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选。
6、本次招标仅为供应商入围招标,不是具体货物供应招标,招选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一定有项目委托本次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不得以未有业务委托为由而向招选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星滨河时代1407。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份(人民币)
现场发售招标文件,不邮寄,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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