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金堂电厂2021至2023年石灰石采购(2年)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金堂电厂2021至2023年石灰石采购(2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0017,招标人为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四川公司金堂电厂2021至2023年石灰石采购(2年)
2.2招标范围:中标人承担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2021至2023年度石灰石供货及现场转运服务,供货量预计12万吨。(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若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石灰石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及对应生产厂商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地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正式检验报告,出具的报告时间需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报告内指标必须满足:氧化钙(CaO)wt% ≥52%;氧化镁(MgO)<1.4%;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止,具有石灰石供货业绩2个且其中一个业绩的供货量不低于3万吨(提供合同页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合同签字/盖章页);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详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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