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永安南300MW光伏发电乡村振兴示范基地项目(一期)220MW项目储能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N-WH-2025-B021
1、工程概况:昌邑永安南300MW光伏发电乡村振兴示范基地项目(一期)220MW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本项目充分利用空闲坑塘水面建设光伏发电工程。本项目总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为6000亩,本期规划容量为220MW(交流侧)。储能系统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调试(包含单体调试、分系统、整套启动和并网试验)。
2、分包招标内容:昌邑永安南300MW光伏发电乡村振兴示范基地项目(一期)220MW项目储能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专业分包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
(1)储能系统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调试(包含单体调试、分系统、整套启动和并网试验)。
(2)工程资料: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各类工程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发包人,上报资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归档资料还必须满足相关归档要求。
(3)分包承包人需在项目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后一年内,并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电源侧储能转为独立储能电站,并确保流程合规、手续齐备,转独立储能所增加的任何成本均由分包承包人负责。
3、资金来源:业主结算资金。
4、分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分包招标文件售价0元,于2025年08月04日10时至2025年08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全天在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下载。分包投标人在网站报名成功可下载招标文件(本平台需要注册入库)。
6、分包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分包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承担相应费用,并对考察行为及安全负责。
7、分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 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18个月无安全事故承诺函;
(5)近5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业绩;
(6)提供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如无法提供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可提供2021-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①分包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分包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分包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或以上执业资格。
8、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1)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860188446510001
行号:308100005027
转账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李喆
联系方式:010-81168708
转账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如采用保函形式,分包发包人只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具有国有资金控股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在开标日期前递交或支付分包投标保证金的分包投标文件将作为不符合分包投标要求的文件处理。
(5)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3)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
4)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的。
9、本次分包招标采用网上招标,分包投标人通过平台递交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于2025年08月25日1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