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EPC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扎发改字【2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扎赉特旗民政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骨灰堂一座及附属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EPC)。设计部分: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部分:包含经甲方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备采购:监控设施及消防设施采购。
2.3工程建设地: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殡葬服务中心院内;
2.4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8393700.00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及发包人要求,方案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并书面确认,施工图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设备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要求。
2.6工期: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细则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建筑师(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3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4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配备齐全,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不得相互兼任;
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十、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并且明确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政府投资工程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条件,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3.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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