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高端船舶总装能力提升及配套完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CSSC-06-255021-001)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启航路18号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根据招标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与实际建设需求(拟新增大型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报批),按照招标人的上级管理单位规定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并评审通过,取得上级管理单位的初步设计批复。
2.2.2新增1台900t龙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试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现场服务,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保的完整性工程。
2.2.3对原有900t门式起重机进行联吊改造,实现联吊功能,更换原有900t门式起重机高压供电电缆(含通讯光纤)。
2.2.4新增1台400t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和取证、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保的完整性工程。
2.2.5新增1台150t门座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和取证、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保的完整性工程。
2.2.6新增900t门式起重机的轨道及基础和新增150t门座式起重机轨道及基础(详见发包人需求)。
2.2.7硬化总组场地2.4万平方米,地面均载:50kPa(详细工艺需求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满足招标人造船总组生产的承载需求)。周边场地硬化。配套动能设施(详见发包人要求)。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 1 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其中初步设计文本编制需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附件)、项目基础资料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评审会)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取证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EPC交钥匙合同标准完成。
2.6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25000万元。
2.7前期服务机构: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3、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门座式起重机(A级)和门式起重机(A级)。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3.1.2设计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3.1.3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资质证书有效期等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备供应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跨度为115米跨度或以上,且起重能力为600吨或以上的门式起重机的制造安装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尾页、设备名称、设备清单、设备吨数指标、项目实施内容页及盖章页等)、验收文件复印件、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金额须不低于合同金额10%)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最多由 3家单位(其中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组成,且应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对项目整体履约承担责任。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年(即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采购资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单位委派】: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6以上人员要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一年(即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社保缴纳记录。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6日9:00至2025年8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即可):
①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
投标人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办理汇款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投标人可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附件(如有)”。标书发票由投标人从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标书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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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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