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卷烟厂中水回用及自来水计量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BHB-2505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卷烟厂中水回用及自来水计量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THZBHB-2505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标包1总价投标最高限价1715563.79元(含税价); 标包2总价投标最高限价812835.26元(含税价)。
招标内容和范围:对红安卷烟厂中水回用及自来水计量系统进行改造,满足自来水供水系统三级计量、污水零排放要求。本施工总承包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分别为红安卷烟厂中水回用改造(标包1)和红安卷烟厂自来水计量系统改造(标包2),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1.中水回用改造。将景观池塘进行扩建并做防渗、加固处理,改造为中水回用蓄水池,最大蓄水量达到约3168 m3。新增中水绿化喷灌系统、相关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新增恒压供水设施及中水绿化喷灌系统分布在厂区绿化区域。
2.自来水计量系统改造。将共计16块NB-IOT物联网通信水表进行更换,其中2块主进水水表更换为电磁流量计,剩余14块更换为RS485接口的远传水表;按三级计量要求加装RS485接口的远传水表,共计21块;另外需要将所有水表采集流量数据实时接入已建的能源管理系统,通过内网来实时读取现场水表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包中的2个标包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包,且每个标包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包投标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最高限价大的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包1红安卷烟厂中水回用改造
标包2红安卷烟厂自来水计量系统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红安卷烟厂中水回用改造
3.1 一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3.2 特殊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202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验证平台网址及授权码(验证码),或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单位或拟派人员个人均可),或者提供可直接查询验证的二维码。
3.2.3 安全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其他事项
3.3.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时间为准。
3.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标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包2红安卷烟厂自来水计量系统改造
3.4 一般条件
3.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3.5 特殊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202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验证平台网址及授权码(验证码),或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单位或拟派人员个人均可),或者提供可直接查询验证的二维码。
3.5.3 安全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3.6.其他事项
3.6.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时间为准。
3.6.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标包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8月 7日 0时 0分至2025年 8月 13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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