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刮板机、破碎机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刮板机、破碎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200058,招标人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前部刮板输送机 | SGZ800/315 (供货长度80m)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新疆能源公司总库 | 电压3300V;供货单动力部 |
2 | 后部刮板输送机 | SGZ1000/315 (供货长度80m)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新疆能源公司总库 | 电压3300V;供货单动力部 |
3 | 顺槽用破碎机 | PLM2000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新疆能源公司总库 | 电压3300V |
4 | 刮板输送设备工况监测系统 | 相当于33DCC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配套前、后溜、转载、破碎机,运行工况监测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可选择此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驱功率不小于315kW的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合同业绩2套,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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