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和物联网APN专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C250J0FQ)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车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和物联网APN专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0J0FQ),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车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和物联网APN专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车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和物联网APN专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分公司参与磋商的,须获得总公司授权。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需含有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日期。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等)作为证明材料;
(4)供应商被中车集团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磋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内附注部分除外),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形式,供应商必须办理CA证书,进行线上操作。未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竞标文件,视作磋商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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