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招标人名称)(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1 项目名称:金山区产教联合体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 采购需求
2.1 本次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数量 (台/套) | 交付期/服务期 | 预算金额 (元) | 质保期 |
1 | 金山区产教联合体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详见需求文件 | 合同签署后60天内 | 454664 | 3年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2 交付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2.3 交付期:合同签署后60天内。
2.4 其他:乙方有义务参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见证、验收等工作。
3.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4.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3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4.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7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12日到2025年8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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